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在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及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同时,应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时间,夜间应在晚上23:00前返回学校宿舍就寝。未经批准,严禁早出晚归和夜不归宿行为。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如不能返回宿舍就寝(含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申请留校期间),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 学生宿舍禁止使用违禁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第四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饲养宠物。
第五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抽烟、酗酒、赌博及变相赌博。
第六条 正常休息期间,禁止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
第七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收看和传播淫秽书刊、网页。
第八条 禁止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3年12月3日起实施,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