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仪器设备是科技创新的基础硬件保证,是学校研究、教学的工作需求,因此也是作为科研单位和高校政府采购业务中的“重头”,仪器设备采购每年的采购额占比居高。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区频频“松绑”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018年,国务院更是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这更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
那么我省的这一情况执行的怎么样呢?今年省两会,省政协委员、郑州大学科技处长李倩进行了相关介绍。
“我省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就是招投标采购周期过长。目前我省1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经过申报、批复、招投标、签订合同、网上公告、验收、支付等手续流程,平均周期至少在2—3个月以上,进口设备采购周期更长。”李倩说。
她介绍,在科研项目审计时,从地市基层抽调的审计干部大多对国家的科研政策尤其是最新政策了解不够,经常按照工程项目的政策要求审查科研项目,给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造成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同时,审计压力又导致财务、国资工作人员继续执行原有的政府采购政策而不是最新的“放管服”科研政策,科研人员在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过程中困难重重,影响科研工作进展。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商品价格过高。2016年,省财政厅依托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立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将省级部分政府采购品目纳入采购范围。但科研人员普遍反映网上商城商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李倩说,这些现存问题,没有使“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设计目标实现。
作为省政协委员,李倩今年参会带来了不少该方面的相关建议。她建议我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与科研规律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建议加强对政府采购过程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讲与培训。一是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既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最新的国家科研管理政策,确保在执行过程中,科研管理政策和财务、采购、招投标等法规政策保持一致。二是扩大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培训范围,将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招投标人员、财务人员、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人员、审计人员等都纳入培训对象。”李倩说。
此外李倩呼吁要切实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科研“放管服”政策。建议我省重点落实好项目负责人制,强化科研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在充分信任基础上,适当拓宽科研采购项目的购买渠道,必要时允许不从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购买,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
摘自猛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