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郑州大学法学院关于选拔赴俄罗斯留学互换生的相关办法

日期:2013-05-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了提高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俄语和法学专业知识水平,我院定于每年选拔优秀学生赴俄罗斯留学,留学期限为一年,即每年9-10月至次年6月底以前。法学院不接受赴俄罗斯短期留学(半年或几个月)的申请。

一、为了适应在俄罗斯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赴俄罗斯留学的法学院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当在出国前自学俄语, 以掌握俄语基础(俄语语法和一定的词汇量)。因此, 法学院不接受未学习俄语者赴俄罗斯留学的申请。
二、法学院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在赴俄罗斯留学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机会。俄语水平高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优先。
三、赴俄罗斯留学1年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在每年五月底之前到我院教学办公室或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名,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以及向法学院递交家长亲自签名的关于家长支持其出国留学的书面材料。法学院外事办负责汇总申请人名单。
四、经法学院领导批准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当向法学院交费1万元或1.5万元(如果俄方交换生到我院学习时间为两个学期或者两个学期以上者,到该俄方学校学习的我院交换生交费1.5万元)。经批准已经开始办理出国手续, 并收到俄罗斯移民局官方邀请信, 因个人原因不能出国留学的,法学院不予退还费用。对于己经办理了出国联络手续, 并收到俄罗斯移民局官方邀请信, 但因个人生病等原因临时不能出国, 但在当年9月底前向法学院递交医院证明的学生, 法学院退还其5000元费用。对于己经办理了出国联络手续, 并收到俄罗斯移民局官方邀请信, 因个人患病但不愿意在当年12月前放弃出国可能,从而占用了1个出国指标, 致使他人不能再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 其1万元或1.5万元费用法学院不予退还。
五、赴俄罗斯留学1年的学生,校内保留学籍。因此, 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应当注意和法学院外事办保持联系,接受法学院外事办的指导。
1、由于我们是依照与俄方高校签署的教学合作协议向俄方派出留学生的,中俄双方指定了联络人员, 所以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在申请延长留学时间等任何重大事项前,必须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外事办提出申请,获得法学院领导批准后由法学院外事办与俄方高校外事办联系解决。法学院任何留学生不得擅自与俄方高校外事办联系上述事项。
2、 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应当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以交学期论文等形式参加期未考试,获得本学期学习成绩。
六、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俄罗斯学习期间免缴俄罗斯高校的学费、住宿费。赴俄罗斯留学的交通费和生活费,由留学生自理。
七、法学院在留学当年6月中旬之前确定赴俄罗斯留学学生名单。之后,赴俄罗斯留学生必须接受法学院的出国前教育。法学院开始与俄方高校联系办理俄罗斯移民局官方邀请信和俄方高校邀请信。赴俄罗斯留学的学生应当按照法学院的要求办理护照、签证、出国体检、存款证明等相关事项,在当年10月底前成行。
八、本办法由法学院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并于2013年5月起实施。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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