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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陈岱松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日期:2021-05-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21年5月10日19:00-21:30,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岱松教授莅临郑州大学法学院,在我院经济法教研室进行了题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核心内容解读”(以下简称《条例》)的专题讲座。金香爱副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王玉辉教授、姚保松副教授、曹明睿副教授、张彬老师、杨妮娜老师以及我院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讲座。

陈岱松教授主要从五个方面解读了该《条例》。一是通过柱状图、图表等形式介绍了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例的基本情况,指出非法集资在现实中长期存在,该《条例》的出台让非法集资从一个名词上升到行政法规的层面,加大了打击力度。二是以政策演变为切入点,突出该《条例》的重要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明确了行政管理的职责,提高了办案效率,并且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能够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分析了该《条例》的主要亮点,指出非法集资作为一个单独的行政处罚事项,是一个中间环节,与刑事处罚并不矛盾;同时《条例》从横向和纵向两个角度规定了非法集资监管新体系应如何构建,突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对于集资主要负责人和协助人,处罚的原则要明确区分,即“谁拿谁退,拿多少退多少”,退赔原则与罚金原则相匹配。四是分析了非法集资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几个典型案例,认为该《条例》设置了兜底条款,即“应打尽打”,这样的表述有待完善。五是进一步阐述了地方打非机构的职责划分,进一步肯定了网格化管理。最后,陈教授总结指出《条例》不仅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和有效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和守护其“钱袋子”的利剑,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更有信心按照法治方法进行国家治理,将为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提供良好的示范。

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张彬老师点评发言,感谢陈教授关于《条例》的讲座为经济法理论提供了许多鲜活的知识。他谈到了要重视实证研究方法以及科技在法律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并提出要用理论去解释现象,认为该《条例》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经济法的充分的多重手段治理的有机结合,同时还强调了非法集资与证券法关系密切,提出了非法集资作为一个抽象不足的概念能否去处理所有的非法集资现象的问题。随后杨妮娜老师表示虽然该条例仍有待完善,但它构建了一个框架,昭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陈岱松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详尽的回答,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金香爱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陈岱松教授此次讲座的全面性、深刻性和丰富生动性,使得我们对《条例》的理解更加的具体和感性,对于我们今后学习研究及准确适用《条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后金老师对《条例》中的某些规定也提出了疑问和评论,一是针对《条例》第25条规定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第26条规定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5)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金老师认为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很有影响力的非法集资协助人可能会产生清退责任责任不对称的问题,应该设置例外条款。二是一些公司根据陈瑜教授提出的“消费资本化理论”而在实践和应用中实行的诸如消费者投资、消费者参股、消费者期权等行为,有可能会变相形成非法集资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辨析。最后金老师再次对陈岱松教授在百忙之中莅临中原为郑大学子们及时送来的《条例》解读“大餐”表示衷心的感谢。讲座在现场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仝浩远 贾梓欣;图:南勤磊 王曼迪;审核:王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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