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下午17:00-19:30,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长江学者著名法理学家张志铭受邀莅临我院,在法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中国法学发展和法治道路的法理坐标》的专题讲座,华东师范大学紫江学者于浩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李帅博士与谈,讲座由我院李建新副教授主持,法学院许桂敏副教授、吴林生副教授、杨洪斌博士等师生4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张志铭教授讲座议题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展开。在第一部分中,张志铭教授对建国70周年我国法治建设、法学理论、法学教育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概括。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为法律正名,为法制正名,为法治正名,彻底否定人治,并确立了走法治道路。但不足之处在于对法治建设中的问题存在一种回避和“粉饰”的态度。第二部分讲述我国确立走法治之路后,须进一步对“法治是什么”达成共识。在具体法治道路的构设中存在“普世主义法治观”和“国情主义法治观”两种言说的胶着对立,而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更需要重视国情主义法治观,正确处理好党与法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第三部分讲述我国法治建设要如何进一步发展。张志铭教授认为要重视国家主义立场,发扬中国特色,树立中国自信。任何一种自信逻辑上都是普遍意义的表达。而这种普遍性的表达是否可以交流决定了这种自信能否被世界所认可。因此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要能够圆融自洽,打破封闭化的建构思路,进而在价值层面有所进取,从而展示对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应有贡献。
张志铭教授讲授完毕后,与谈人华东师范大学紫江学者于浩博士补充,中国法治的正当性在学界不存在争议,但是对于“什么是法治”没有达成统一共识,进而谈到目前中国的法治建设与理论存在偏差,法治理论很难对实践进行有利指导,随后华东师范大学晨晖学者李帅博士结合自己的学科背景从税法的角度探讨如何在学习西方法律制度的同时保持我们自己自信的问题。
在提问发言环节,我院刑法专业许桂敏副教授、吴林生副教授依次提出自己的问题,张志铭教授对这些问题进行细致独到的解答,赢得了在座师生的热烈掌声。(文:张轩铭,图:胡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