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15:00-17:00,“行政法的成长:理论与实务对话”第三期学术沙龙在我院成功举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审判员魏丽平以《违法建筑的类型、成因及拆除》为题做了主题报告,我院王红建副教授担任活动主持人。来自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驻马店市确山县司法局、征收办、城市综合执法局、街道办事处,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我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民商法学学科的部分教师和学生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魏丽平法官在报告中介绍了违法建筑的定义与演变,分析了查处违法建筑的原因,理清了违法建筑的类型,阐述了违法建筑的成因,剖析了违法建筑的拆除主体、权限、认定程序、认定标准和拆除目的的正当性,强调了司法审查对违法强拆的抵制。活动中,我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王红建老师、杨会永老师、李永超老师,民商法学学科申惠文老师就限期拆除决定的性质、违法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违法建筑实际占有人的权利保障、违法建筑拆除后的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与会学者与审判、执法一线的专家围绕违法建筑处置过程中的诸多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效。(文:王紫业、图:胡蝶飞、审核:王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