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综合组组长薛玉清法官应邀回到母校,在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举行了题为“近年来民事诉讼方式变革与民诉解释的争议问题”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诉讼法专业靳建丽副教授主持,法学院近两百名在校生参加了本次法律前沿讲座。薛老师凭借自身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别开生面的为我院学生讲述了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诉讼方式变革的相关问题。

首先,薛老师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为出发点,结合域内域外法律理论基础,阐述了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依据,薛老师明确表示,立案登记制度的改革能够将民众的矛盾纠纷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体现了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理念和决心。同时,薛老师系统总结了司法实践中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有效解决方式。针对法院本位主义的错误观念等,应适时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导向的理念;针对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等习惯错误做法,应转变工作方式,规范立案受理行为;针对征地拆迁和民间借贷纠纷等敏感案件,应充分依靠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特殊案件。其次,薛老师从司法人员的前沿角度出发,分析出立案登记制度对民事诉讼方式的变革和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和智慧法院。其中薛老师重点对民事调解制度做了详细讲解,强调了诉前调解前置的重要性,并从德国调解机制的原则、理念、目的和方法的条理分析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域外调解机制对我国司法改革调解制度的借鉴意义和影响,将东方经验的本土优势融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最后,薛老师以司法实践为事实基础,深入研究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系统全面地归纳了繁简分流的可行性措施,例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督促程序或者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受理窗口;与保险业协会建立保险理赔纠纷处理机制,多元协调以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相似案件进行类案分流,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办案效率等。
此次讲座,薛老师用生动客观的语言、严谨专业的逻辑为我院学生带来一场硕果颇丰的学术盛宴,在场的学生对薛老师报以阵阵热烈的掌声。(文:高亚瑞; 图:秦诗阳;审核:岳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