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1日晚19:00-21:30,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宗杰教授受邀在郑州大学法学院211会议室做题为“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基础与实践路径”的专题讲座。法学院王玉辉教授、吕明瑜教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此次讲座。

本次专题讲座由王玉辉教授主持,王老师指出当前的环境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个重大问题,郭宗杰教授始终走在我国竞争法领域的前沿,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研究十分深入,也希望大家能从讲座中有所收获。郭宗杰教授首先通过有“中国公平竞争审查第一案”之称的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公司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江西省工程造价管理局一案来引出什么是公平竞争审查。向大家阐述公平竞争审查是为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政策措施,而建立起的一套以事前审查为主要特征的制度体系。并通过相关案例指出什么是自我审查,什么是专门审查。郭教授认为我们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在很多地方尚未落实到位,应当建立以自我审查为主,同时辅以强有力的外部审查的制度,并且循序渐进,慢慢转为专门审查。
紧接着,郭教授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的意义,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与过程进行了讲解。并向大家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审查主体、范围与内容,公平竞争审查的机制与程序,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及其年度评估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责等问题。
讲座最后,郭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热情的回应和指点。吕明瑜教授也发表了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看法,她表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确立、推进过程中有着丰富的实践,不同于集各国大成的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主持人王玉辉教授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并对郭教授的精彩讲座致以由衷的感谢,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图:张雅;文:鲁迪;审核:王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