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0-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17:30,我院校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应邀在法学院大会议室作题为“《民法总则》第十条法源条款的缺失与补充”的主题讲座。讲座由杨红军副教授主持,校内外师生、校友百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于飞教授介绍了域外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民法法源体系,并与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法律——习惯(法)”二位阶法源体系作对比,详细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详细阐述了应将“依基本原则确立的规则”确立为第三位阶补充性法源的观点。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礼貌发问、犀利追问,于飞教授仔细倾听、认真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文:陶迎楠;图:范佳一,审核:杨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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