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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应义塾大学小山刚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日期:2017-06-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7年6月18日,应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的邀请,日本著名宪法学家、庆应义塾大学法学部小山刚教授做客我院“海外名家大讲堂”,举办“宪法在多大范围内束缚私法?——宪法的优位与私法的独立性”学术讲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助理教授李成玲博士担任翻译。我院师生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小山教授首先引入了德国公法上的基本权利内容形成概念,认为“内容形成”要求普通法律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与生活关系中形成基本权利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援引了日本最高法院的三个典型判例对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读。

小山教授援引的第一个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民法上所规定的非婚生子法定继承额为婚生子的二分之一是否违法宪法上的平等权”。日本最高法院在1995年的判决中基于民法上的法律婚姻主义认定该规定合宪,随后在2013年又基于宪法上的平等原则认定该规定违宪。第二个案例关于“离婚后180天内禁止女性再婚是否违反平等和自由原则”。小山刚教授介绍到,日本民法第733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婴儿,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于因而身份的确认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因此最高院判决超过100天的部分违宪。第三个案例关于“结婚后姓氏的变更问题”。在日本,结婚后,男女双方需要统一为一方的姓氏,最高法院认为民法上的这一规定合宪,因为这种姓氏的变更并非人格权的内容,与平等权之间也没有关联,同时也并不违反婚姻自由,因为这不是对婚姻自由的直接限制,也未超越国会的立法裁量权。通过上述三个案例,小山刚教授对“私法之规定是否违反宪法”这一命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诠释。

随后,小山教授接受了在场老师和同学的提问,整个演讲持续了两个小时。(文:方涧;图:李文杰;审核:沈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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