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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香爱副教授应邀赴台参加第二十二届两岸税法研讨会

日期:2015-05-1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5年4月26日-5月2日,由台湾高雄大学法律学院发出邀请,由台湾大学法律学
院财税法学研究中心、财团法人资诚教育基金会、中华产业国际租税学会主办和税务旬刊、会计研究月刊协办的第二十二届两岸税法研讨会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和高雄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研讨会主题为《税务争讼与纳税人权利保障》暨2015台湾年度最佳税法判决评选。来自大陆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辽宁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法学院一行九人受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指派,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4月27日大会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会议规格高且务实高效。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谢铭洋教授主持,“台湾财政部次长许虞哲常务次长”、“前司法院院长”翁岳生教授、台湾资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暨策略长吴德丰致简短精彩发言之后,即由“前台湾财政部部长”颜庆章教授宣布2015年度最佳税法判决评选结果并就判决评选的重大意义作了阐释。上午主要围绕德国税务法院的设置、大陆纳税人控告检举和举报权的思考、税捐稽征经济原则及其司法审查、大陆纳税人权利救济的程序法保障以及税法本质特色与税务权利救济作了交流与点评;下午大会分两个主场分别就税务争讼上纳税人权利救济、大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纳税人权利救济的影响、大陆面对未来的《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影响纳税人权利救济之“最高行政法院庭长暨法官联席会决议评析;税务诉讼的实证考察、大陆税收情报交换制度中对纳税人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的完善、纳税人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和税务救济程序正义的实践等进行了交流与点评。4月30日在高雄大学法律学院举办了两岸税收法制研讨会,主要针对台湾于2015年5月1日实施的个人综合所得税申报法制改革引起的争议以及大陆个人所得税法完善、借鉴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我院金香爱副教授受邀参加了会议,被安排对台湾著名税法大家葛克昌教授所做《税法本质特色与税务权利救济》的报告作了点评发言,并就大陆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纳税人权利的影响作了主题发言,展示了郑州大学法学院财政宪法学的研究面向,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积极反应和浓厚兴趣,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和好评,并受邀接受了报道会议的两个电视台的分别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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