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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兴教授:民营资本规制与能源立法契机

日期:2014-06-1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6月17日晚六点,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主办的学术讲座如期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肖国兴教授应邀作了题为“民营资本规制与能源立法契机”的精彩报告。我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范战平老师出席并主持,法学院各专业学生到场认真聆听了本次学术报告。
肖老师以客观现实为切入点,结合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民营资本是能源发展转型的核心、民营资本规制成就正式制度改革、民营资本规制从行政法到法律转变、民营资本规制决定能源法律设计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对于民营资本规制与能源发展转型的立法契机进行了生动而全面的解析。
肖老师认为民营资本必须规制。如果说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拓展改革红利是中国能源发展转型成功的根本性条件,围绕民营资本规制进行制度设计则是《能源法》出台及其制度富有绩效的制度基础。虽然《能源法》制度设计需要民营资本在国家能源战略与法律价值观重新定位,能源发展转型的不断到位与民主政治改革不断深化。但是市场过程、政治过程与法律过程并不应成为制度创新停滞不前的借口。政府对民营资本投资利好政策连连,民营资本规制在法律上的进步只是个时机问题。珍惜时机、把握时机,法律人、政治家都应当努力。
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参与其中。针对同学们的提问,肖老师耐心的一一做出解答。本次讲座主题鲜明,观点新颖,充分展现了学术魅力和价值。最后,学术讲座在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人:房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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