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红六月,阳光明媚,法学学子一睹法学名家风采。6月20日15:30,在我校行政楼第二报告厅,我校杰出校友、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论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的精彩讲座。我院部分老师及本科生260余人到场,讲座由我院院长苗连营教授主持。
王振民教授在做讲座之前,首先回顾了自己郑州大学的学习经历。在当时艰苦的学习条件下,王振民教授坚持做好两件事:锻炼身体和努力学习。凭自己在大学二年级撰写的学术论文,王振民教授受邀前往北京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大会发言的经历令在座学生惊叹不已,深感佩服。
接着,王振民教授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引导和教育在座的法学学子们去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法律人应具有的博大胸怀:一是依法治国的域外经验,主要以英美法三国为例,深入浅出地说明了法律的地位及重要性;二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2月走访民主党派,为何重提历史周期律”、“如何实现从‘富’到‘强’的转变”等问题的解释,提出了“经济是血肉,法治是骨骼,没有法治的繁荣,是灾难”的论断;三是依法治国与立法依什么“法”。阐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规则的制定者,立法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立法要体现民主,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四是依法治国与公正司法,通过将内部体制改革与外部体制改革的对比,说明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司法;五是依法治国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主要从法制与道德及如何服务大局等方面予以阐述。最后的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王振民教授耐心认真地给予解答。
近两个小时的讲座,现场秩序井然,鸦雀无声,王振民教授以其独有的视角、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当下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予以深刻剖析和展望,深入浅出,论证严谨,在场学生受益匪浅,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对法学理论学习、研究的兴趣,使学生对未来走向社会也充满信心。
王振民教授1989年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是我校杰出校友。长期以来,尽自己所能给予郑州大学和法学院鼎力支持。
(供稿人:戴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