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研究 > 学术信息 >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张志铭教授莅临我院谈“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法理分析”

日期:2012-09-0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秋高气爽九月天,法学院学子一睹法学名家的风采。9月6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志铭教授在我院210会议室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题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法理分析》的精彩报告。报告由李建新老师主持,法学院近两百名研究生认真听取了报告。

以当今法学理论界、学术界和实务界中广泛热议的“案例指导制度”为切入点,张志铭教授从法理层面对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作了深入的分析。报告分为三部分进行,即案例制度的研究主题、案例制度的价值功能和同案同判。首先,张教授从选题方法论方面指出论文要有明确的主题,通过对案例的关联性和影响性研究,才能实现案例规范化为目标的案例指导制度。其次,张教授对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功能做了深入分析。案例指导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实现“同案同判”,从而促进司法公正。最后,张志明教授解释了同案同判,即从一个待决案件事实与先前案件事实着手,在整体法律性质上是否相同进行定性。同时引入了“法律拟制”的概念,引起了法学院师生的广泛关注。他指出法律拟制是两个案件在法律上无意义的事实情节忽略不计,将这两个案件视为相同案件,从而取消“相似案件”这类模棱两可的概念。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我院师生纷纷提出专业性问题与张志铭教授进行学术交流,张教授十分耐心地作了详细的回答。
本次报告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张教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缜密的思维赢得了法学院师生们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这次学术报告的召开使广大研究生不仅学习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脉络,也更加明了法律人肩上的重担,加深了我院师生对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发展状况的了解,同时为法学院广大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提供了平台。

(供稿人:张潇琪)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