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联合举办系列活动。5月2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开观摩庭,审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某化工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法学院一百余名在校生旁听。

观摩庭结束后,双方在郑州大学法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举办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竞合问题研讨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继红、立案庭副庭长王江华(案件承办人)、环境资源庭副庭长申春福,郑州大学法学院梁增然副教授、刘鋆副教授、赵珂老师、王立源老师和部分博士生参加研讨。本次研讨会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主持。
研讨会上,双方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竞合问题展开深入交流,从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等多角度探讨了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等关键问题。最后,李继红对研讨会进行小结,梳理研讨成果与要点。
此次研讨会为法院实务人员与高校法学学者搭建了交流平台,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对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竞合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具有重要意义。(文、图:韦懿修;初审:张翔;复审:张嘉军;终审: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