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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十一检察部主任周一到我院授课

日期:2025-11-0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11月5日15:00—18:00,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十一检察部(检察侦查部)主任周一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大会议室,以“检察侦查工作简介与实践”为题,深入解读检察侦查工作的职责、侦查措施的运用、检察与监察、公安部门互涉案件的管辖、十四种自侦罪名的适用和犯罪形态等,为我院学生带来了一场精彩深刻的专题课。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刘涛副处长、李新钢副处长,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郑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部分干警,以及刑法教研室部分教师和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本次课程由我院吴林生副教授主持。

首先,周一就检察机关管辖犯罪的历史沿革、目前的实务重点、未来可能的动向进行了系统介绍,对14种检察机关自侦犯罪、机动侦查犯罪和关联侦查犯罪进行了深入讲解。接着,周一系统地介绍了监察侦查部门的工作机制和程序,重点包括互涉案件的管辖、立案审查中侦查手段的运用,对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开展侦查的四种模式,以及检察侦查干警应当重点培养突破案件、运用大数据侦查、证据固定和收集等能力。同时,周一全面、深入地回答了师生们关注的10多个疑难问题,包括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他罪的区分,渎职犯罪中“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罪数问题、共犯问题、追诉时效等。最后,周一勉励在场的郑大学子,要积极投身司法实践,理论结合实际,把实践中的真问题作为学习研究的对象。

我院王立志和吴林生两位老师对周一的讲座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讲座内容深刻丰富,很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不仅有助于扩展检察侦查实务知识,更为同学们将来的学习和科研提供了滋养和方向。希望同学们将讲座内容和各自的学习研究结合起来,找到新的知识增长点。(初审:吴林生;复审:张阳;终审:郭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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