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梅扬副教授以“行政审判中法律原则的适用”为主题开展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陈建老师主持,侯宇教授与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参加。

讲座中,梅扬首先阐明行政审判中法律原则适用的底层逻辑,指出法律规则存在滞后性与不周延性两大局限,面对新技术新业态、规则空白时,法律原则的补充法、高级法和解释法功能至关重要。围绕正当程序原则,梅扬首先结合教育行政诉讼案例进行引入,对正当程序原则进行学理阐述。继而结合多个案例,讲解正当程序的三种司法适用形态以及实践中适用的裁判法依据,并提出优化路径:扩充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不同情形下的裁判依据。针对比例原则,梅扬结合中外典型案例解读了比例原则三阶层结构。他指出,我国多项立法已蕴含比例精神,司法实践中存在抽象式、截取式、全阶式三种适用方式,并强调要避免泛化适用比例原则,倡导强化裁判释法说理。
讲座交流环节,现场研究生围绕讲座内容积极提问,梅扬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
最后,侯宇高度肯定梅扬的研究与分享。他指出,本次讲座内容精准回应了司法实践痛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侯宇还补充了行政处罚法听证制度等程序保障的完善空间及不同原则之间如何适用的问题,进一步丰富了讲座内容。(文:闫晓月、王致远;初审:陈建;复审:侯宇;终审:郭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