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特邀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方乐教授以“新时期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开展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王建国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代表到场学习。

讲座伊始,方乐先介绍改革的背景,接着重点系统梳理了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发展历程。他强调,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法不是深陷其中,而是要将其置于一个更大的视域之中。
此外,方乐还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与关键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入解读。他剖析了审判权运行机制、责任制度、人员分类管理等核心议题,并结合权力与责任等四大辩证关系,指出现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难题。
王建国在总结中表示,本次讲座理论扎实、紧扣实务,既有学理深度又有实践温度,帮助师生全面把握了司法改革的逻辑与方向。
本次讲座进一步丰富了学院学术活动体系,有效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与研究思路,在热烈氛围中圆满结束。(文:尚柳燕;初审:王翠玲;复审:张阳;终审:郭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