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6月5日,应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我院梁增然副教授赴南阳市开展专题授课,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作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

本次讲座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南阳市纪委监委联合举办,采用主会场与视频分会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南阳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十余家市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淅川、西峡、内乡、邓州等汇水区县有关人员同步参训。

讲座中,梁增然以《法典背景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结构转型与检察回应》为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制度体系与适用重点,系统阐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结构性变革及其对执法司法实践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实践和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履职机制,深入探讨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功能定位、履职路径以及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与会人员表示,本次讲座立足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前沿,紧密结合检察履职实际,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对于准确把握法典精神、提升监督履职能力、深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近年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持续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地方治理主体的交流合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此次受邀授课,是学院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推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彰显了学院在生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与实践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初审:梁增然;复审:陈冬;终审:郭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