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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参加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并作报告

日期:2026-09-2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9月12日至13日,我院教师应邀赴南京参加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并作学术报告。本次年会以“繁荣新时代法理学研究,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法理支撑”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承办,在南京举行。会议围绕中国法治现代化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数字法学与人工智能治理、人权保障与社会治理、法律适用与涉外法治等议题展开研讨。

大会开幕式结束后,我院教授王建国在“人权保障与社会治理”分论坛作了题为《多元规范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法理逻辑》的学术报告。报告中,王建国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概念内涵、规范机理、规范类型以及实践路径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他认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多元主体基于共同需要和共同价值而理性构建的法治共同体。主体、制度和观念构成共同体的基本要素,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基础在于规范体系建设。规范既能够协调共同体成员行为、维护共同体秩序,也能够通过规范价值的实现塑造共同体意识、增强共同体活力。王建国提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了规范基础和价值遵循,通过发挥多元规范的价值引领、行为协调和道德培育作用,可以从制度和观念两个维度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激发共同体意识,形成和谐有序、团结有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我院副教授李朝在“中国法治现代化与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分论坛以《论预防性平台纠纷治理中的声誉机制》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中,李朝以声誉在平台纠纷预防中的定位为切入点,系统阐述声誉机制在平台治理中的基本功能。他提出,声誉机制作为一种依托信息反馈与评价约束的柔性治理工具,能够在纠纷尚未形成之前发挥预警、引导和规范作用,促使平台内各方主体自觉调整行为预期、约束不当行为,从而从源头上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报告最后,他结合当前国内平台治理的实践现状,分析了声誉机制在落地运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声誉机制的具体路径,为健全预防性平台纠纷治理体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我院讲师肖冲在“法律适用与涉外法治”分论坛以《双规法治下党内法规自主性的证成与安置》为题展开分享。他认为党内法规的“1+4”基本框架难以彻底完成党内法规的体系化建构。若要实现构建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总体目标,还需借助“根据党规思考”这一思维方式,从党规的内在逻辑出发,推动党内法规在结构与功能上走向更为系统的整合。

会议期间,我院参会教师紧扣法理学前沿议题与学界同仁深入研讨,在相互交流中深化了彼此间的学术联系。此次参会推动了我院在法理学以及社会治理研究领域的相关成果的集中展示和有效传播,对我院后续法理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初审:肖冲;复审:王建国;终审:郭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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