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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举办第3期嵩阳民商法研究生学术沙龙的通知

日期:2021-05-2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2018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以来,第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对“宅基地资格权”进行了各种探索,理论界对其性质、功能、实现路径进行了各种探讨,无论是理论界还是试点地区对于“宅基地资格权”都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2020年6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再次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出部署,提出“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这对进一步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也成为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宅基地资格权”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新概念对于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科、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和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21年5月26日,联合举办第3期嵩阳民商法研究生学术沙龙。

本次沙龙将围绕着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梳理关于“宅基地资格权”的各种理论阐述,结合中央关于宅基地改革的政策和实践试点的经验,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内涵和实现路径,以期能够为新一轮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参考。

题目:民法典视域下“宅基地资格权”实现路径

主讲人

张瑞恒: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评议人

冯永军: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  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静雯: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毕明珠: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门宏辉: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宋玉梁: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

冯泽方: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

主持人

申惠文: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羊玉倩:郑州大学法学院2020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时间:2021年5月26日晚7:00

地点:法学院211会议室

欢迎全体师生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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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77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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