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辅修专业学习以自愿为原则,按照学校规定学习期间需要缴纳相应费用。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0年度辅修专业学费缴纳工作已于2021年4月30日截止,未缴纳学费同学已经被财务处取消相应学费账单。这些被财务处取消相应学费账单的同学自财务处取消相应学费账单之日起,视为自动退出辅修专业课程的学习,根据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取消这些同学的辅修学习资格,学院不再给这些同学安排课程和考试等。
特此公告!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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