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有些改革已经落地,有些改革还在酝酿。在这些改革中,集体成员的财产权利出现了从具体使用权向抽象收益权变化的趋势,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值得研究的问题:各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系是什么?什么是农民集体?股权化的路径是什么?由股权化所形成的的各类股份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是什么?集体成员资格如何认定?集体成员股权应固化还是调整,进入退出机制是什么,可否转让继承?理清这些问题,必须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集体成员财产权利股份化问题进行系统审视,必须进行认真的学术讨论。为此,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科、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科和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21年4月8日,联合举办第32期嵩阳民商法学术沙龙。
题目:《股份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集体土地产权改革之路吗?》
主讲人
王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评议人
冯永军: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焦艳红: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郑 磊: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晁育虎: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杜麒麟: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高完成: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主持人
申惠文: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间:2021年4月8日晚6:30
地点:法学院211会议室
欢迎全体师生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