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数据应通过何种路径来保护?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新的权利类型?对于数据产权的归属是采取一体化的模式抑或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采取不同的模式?数据如何进行法律意义上的类型化?为此,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民商法学科和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科,拟于2021年3月25日,联合举办第31期嵩阳民商法学术沙龙。
题目:《数据资源的产权及其归属》
主讲人
杨红军: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议人
张德芬: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可星: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建新: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杨会永: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杜麒麟: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高完成: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主持人
申惠文: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间:2021年3月25日晚6:30
地点:法学院211会议室
欢迎全体师生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