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提高本科生法律英语水平,郑州大学法学院拟定于2017年4月25日至28日开设2017年郑州大学法学院《美国法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U.S. Law)全英课程。
一、授课教师
本次《美国法导论》全英课程由合作院校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院Joshua Alter教授主讲。
中方主持人为郑州大学法学院郑磊老师(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联合辅导老师为杨洪斌老师(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
二、授课内容
本次为期4天、共12学时的美国法导论短期课程,分为4个专题:(1)Understanding (Federal) Sources of Law;(2)Understanding Statutes;(3)Understanding Cases;(4)The U.S. Legal System, Checks and Balances & The Early Days of the Trump Administration。本课程虽然以讲授美国法为主,但也期待学生能从比较的角度理解中美两国的法律制度和实践。Joshua Alter教授将使用标准、慢速英语进行授课。
三、授课时间
第一阶段(中方老师辅导)
报名结束后,郑磊老师、杨洪斌老师将和学员见面,介绍美国法律体系、法学教育和法学院课堂教学的特点。
第二阶段(布置阅读材料)
4月12日Joshua Alter教授随圣约翰大学法学院代表团访问郑州大学法学院,届时将和学员初次见面,布置上课使用的Reading List。
第三阶段(外方老师讲授)
2017年4日25日(星期二)至4月28日(周五),为期4天;每天晚上6:30-9:30。
四、招生及报名
本全英课程主要面向全院本科生招收学员,亦欢迎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于3月31日前发送电子报名表至zhenglei@z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美国法导论课程班”。本研习班为小班授课,拟录取30-50名学员。确定名单后,4月5日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名单,上课使用的Reading List会提前通过邮件发给学员以做准备。
本全英课程系郑磊老师主持的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项目——《国外境外教授小学分专题课程》(编立项号2016–B36)的主要内容,为纯公益性学术活动,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完整参加本课程学习的同学,中方和外方教师将联合签发课程结业证书。
郑州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