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实施,此次修法,将“解决行政争议”明确纳入行政诉讼的目的,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确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增加了调解制度、完善了审判监督制度、规定了复议机关维持共同做被告等内容,为解决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问题提出了解决之道。为进一步了解新法实施后对行政审判的影响,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有幸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原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就此召开研讨会。
题目: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研讨会
主讲人: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前任庭长)
简介:赵大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成立,赵大光法官便就职于该庭,历任行政庭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法学院院办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陈盼盼,电话:13592402519
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
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