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如何考量《立法法》修改后的地方立法权?
报告人:崔威 副教授
报告时间:2016年6月27日晚上7点
报告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参加!
报告人简介:
崔威(Wei Cui)现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法学院副教授,曾在美国密歇根、哥伦比亚、西北大学等法学院,以及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担任教职。崔教授是哈佛大学学士、塔夫茨大学哲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博士(J.D.),并在纽约大学法学院获得税法方向的法学硕士学位。崔教授有11年的税法实践经验,曾执业于美国盛信律师事务所和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至2010年期间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税务顾问。曾作为专家参与全国人大预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法起草和研究工作,作为联合国专家顾问参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技术援助。撰写中、英文学术文章60余篇,与Schenk、Thuronyi合著《比较增值税》(剑桥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版),与丁一译著《比较所得税法——结构性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郑州大学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
郑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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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