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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郑州大学法学院-美国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招生简章

日期:2016-01-21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根据我院与美国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签订的交流协议,我院2016年可向该院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美国学习。
一、申请对象
1.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除外);
2.推荐人数为2人。
二、培养方式
在圣托马斯大学法学院学习二至三年,其中,已在美国取得LL.M.学位的,在美学习二年后,未曾取得LL.M.学位的,在美学习三年后,符合圣托马斯大学规定,并修满84个学分,方可申请美方博士学位,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可获得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三、选拔条件
1.报考该项目的学生,必须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具有开拓和进取精神,性格开朗,有较强的沟通,适应环境能力。
2.申请人已获得家长、导师的书面同意。
3. 未在美国获得LL.M.学位的申请者需要通过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法学院入学考试),该考试做为美国法学院申请入学者在法学院的正确且合理的推论与判断能力、分析及评估能力之表现,没有资格报考的限制。考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每部分时间为35分钟,另加30分钟的写作。三个方面的内容是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及分析推理。
4.英语获得CET-6证书或有TOEFL、IELTS成绩,其中IELTS 6.5分以上,TOELF 87分以上者优先考虑。
5.愿意服从该计划培养方案及时间安排。
6.录取程序:我院将组成专家面试小组进行初选,之后由美国圣托马斯大学录取委员会通过网络面试后作出录取决定,时间为45分钟(用英语进行面试)。
四、申请日期及地点
1.申请日期:2016年1月20日—25日(逾期不再补报);
2.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炳莉老师
电话:0371-6773912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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