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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统计“教龄满30年教师”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10-25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今年5月份,我院根据学校的通知和要求,对“教龄满30年教师”进行了统计和上报。现在,学校又下发了补充通知,对我校“教龄满30年教师”继续进行补充统计(统计对象和范围有所扩大)。

【统计对象】1985年9月1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始终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岗位工作的我校现任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请填写好《郑州大学“教龄满30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后尽快将电子版登记表发至wangguiyu01@126.com (最迟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之前已经申报的老师,不用再次申报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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