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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法学院关于成立院史编写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15-10-09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法学院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法学院院史》是法学院从法律系筹建到法律系与经济法系合并成立法学院,发展至今35余年来的发展过程和经验总结的文字描述与书面记载。2010年法学院组织编写了《法学院院史》(初稿)。为继续有效推进《法学院院史》的编写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院史编写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曹明睿
成 员:吕广振 韩 谦 王圭宇 张 翔 王乐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
该委员会属于法学院常设机构之一,正式成立后持续运作。其主要职责是:
1.搜集院史编写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和系统整理;
2.完整保存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档案资料;
3.进行法学院院史各部分的撰写和完善工作;
4.负责法学院年鉴的编写工作;
5.负责法学院年度大事记和历年大事记的编写与发布工作;
6.负责法学院宣传册的编纂和更新工作;
7.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史编写委员会的工作开展需要法学院各部门和各位教职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法学院各部门要将全面整理和按时提供院史编写材料纳入本部门的工作内容,接受法学院的年度工作考核,其负责人需要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即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遇双休日或假期要提前到最近一个工作日)向院史编写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详细汇总材料,包括文字总结材料和各类支撑材料,尽可能提交原件,原件不能或不便提供则提交拍照图片和复印件,电子版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fxyysh@aliyun.com。各位教职工要积极向院史编写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各部门不能了解和占有的属于个人的、可以为院史编写提供素材的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要求全面、准确、详实、丰富,以便为院史编写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扎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法学院院史编写委员会的工作是法学院常规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学院的形象展示、档案保管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法学院各部门和各位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该委员会的工作,并积极支持该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期为法学院的发展留下准确的历史记载和丰富的资料保存,让法学院人永记前人的贡献,鼓励今人的进取,启迪后人的发展。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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