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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做好我院“教龄满30年教师”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6-29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鼓励教师敬业爱岗、终身从教,我校将于今年庆祝第31个教师节暨“三育人”表彰大会上,表彰一批教龄满30年、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长期坚守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每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龄满30年的专任教师(30年教龄是指从担任教师算起至2015年9月1日前从事教学工作的净时间,期间因进修、挂职、攻读学位等脱产时间除外,不计入教龄)。
二、报送时间
请我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登记,并于2015年7月8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 wangguiyu@zzu.edu.cn 。之后,法学院工会整理后统一上报学校。

郑州大学法学院工会
2015年6月25日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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