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复试差额比例:所有专业均按120%比例,分专业划定复试线,其中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依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统一划线。
2、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网主页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本次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至3月30日进行,复试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主校区,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复试通知单进出校园。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及时下载复试通知单,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法学学术学位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28日,其中笔试时间为3月27日上午8:30-11:30。
法律硕士各专业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8日下午14:30,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30日。


(三)复试资格审查
法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复试考生,于3月27日笔试前,携带下列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上述笔试考场进行现场审核。
法律硕士各专业复试考生,须于3月27日前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电子版,将下列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单独的PDF文件内,发送至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zzdxfx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以“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命名,例:“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张三+13803718888”。并于3月28日(周五)下午14:30,携带下列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郑州大学主校区法学院办公楼一楼模拟法庭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资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
2、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具体网址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另行通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凭该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3、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
4、往届考生需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6、能证明考生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
7、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8、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和郑州大学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专业能力考核占80%;外语口语听力占20%。
其中法学学术学位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满分100分。
法律硕士复试成绩=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满分100分。
复试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其中综合能力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学习成绩、英语六级或雅思、托福成绩等,以及各类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等。
跨专业报考法学学术学位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加试。各专业复试具体科目内容详见2025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3、复试总成绩、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五)成绩及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60%)+复试成绩(占40%)。法学学术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分别按照综合成绩降序排列进行公示。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法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综合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如复试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成绩依次排列。拟录取名单由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环节进行,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调剂
我院法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上线生源充足,无调剂计划;专业学位存在部分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工作
1、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照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2、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复试时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六、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1-67781225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