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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2026年接收第二批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

日期:2025-09-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郑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郑州大学法学院2026年接收第二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生复试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采取线上复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学科通知,做好复试准备。

2.复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周一),具体安排由学科通知。

3.复试内容: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外语能力、综合能力三部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养;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60%)+外语面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20%);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综合排序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48小时内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三、其它事项

(1)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电话:0371-67781286;

(2)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4)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0371-67781286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关注专业通知信息,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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