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郑州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

日期:2026-09-2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郑州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郑州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推生复试条件

参加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所有考生采取线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科通知,做好复试准备。

2.复试时间:2026年9月23日(周三),具体安排详见各专业通知。

如果第一次复试后仍有名额视具体情况拟组织进行第二次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外语能力、综合能力三部分。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养。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60%)+外语面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20%)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综合排序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三、其它事项

1.我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专业复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待录取确认完成后,由学校研究生院开展后续录取审核工作。10月下旬,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推免生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一同发放录取通知书。

3.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隐瞒本科就读期间所受处分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4.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371-67781286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关注各专业通知信息,后续相关通知将在各专业联系群内同步发布。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