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0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结果正式公布。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共5项成果获奖。张阳教授的论文《论“以营利为目的”犯罪的形态认定》获得一等奖;杨红军教授的论文《论著作权侵权判断主体的界定》、靳建丽副教授的论文《虚假诉讼范围之界定——从立法与现实、民事与刑事的冲突谈起》、马志强副教授的论文《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国际私法的立法方向》获得二等奖;王红建副教授的著作《行政诉讼政策研究》获得三等奖。
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省目前最高层次的哲学社会科学奖项,也是河南省唯一省级成果奖项,用以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是衡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水平和科研实力的重要标志。本次全校共有32项成果获奖,仅我院就有5项,获奖数量在文科院系中排名第二。在上一年度的省社科成果奖评选中,我院也有5项成果获奖,连续获得高级别的成果奖励,展示了我院科研成果在质量上的提升,也从侧面反映了学院科研工作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文/图:科研与外事办公室;审核:张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