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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张永明教授公法问题系列讲座在我院举行

日期:2018-06-1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8年6月6日-7日,应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邀请,我国台湾地区高雄大学法学院张永明教授在法学院206会议室举办“公法问题”系列讲座。我院师生50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高慧铭老师主持。

在6月6日的讲座中,张永明教授讲授了“我国台湾地区‘宪法’解释机制”和“裁量基准的拘束力”两个主题。上午9-12点,张永明教授首先从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讲起,从“司法院”大法官的独立性、享有申请释宪权的主体、释宪的目标、宪法解释机制的现实意义等多个角度,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的“大法官解释制度”。下午3-6点,张永明教授从我国台湾地区的超速处罚规定谈起,引出行政裁量这一概念,并对行政裁量的法源依据与和司法审查规定进行了介绍。随后就裁量基准问题,结合我国台湾地区的具体法律规范和“最高行政法院”的相关判决讲解,说明了其事实拘束力。

6月7日,张永明教授讲授了“状态责任人之行政法上责任”和“欧盟被遗忘权判决”两个主题。上午9-12点,张永明教授从我国台湾地区具体法律规范中的状态责任讲起,而后介绍状态责任的德国起源。张教授认为在当今广泛存在状态责任的环境保护领域,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下午3-6点,张永明教授首先介绍欧洲法院确立个人被遗忘权的西班牙判决,详细讲解了被遗忘权适用的范围和界限。最后,张教授还就新兴网络时代被遗忘权的构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为期两天的四场讲座,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而且加深了两岸法学学术交流。(文:王明瑞;图:张翔;审核:郑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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