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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院与巩义市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日期:2018-06-0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8年6月1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与巩义市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巩义市人民法院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副院长高留志,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建敏,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政治处主任张云鹏、副院长周登高出席了签约仪式。

梁庆亚书记一行首先参观了巩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田留余"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室、院史馆、审判管理办公室等,了解了巩义法院文化建设情况,并举行了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由巩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云鹏主持。

座谈会上,巩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首先发表了致辞。郭宝安院长表示,院校之间的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密切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联系,使法学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更加开放、具体、高效,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希望双方以此次共建合作为契机,将协议内容落到实处,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审判实务方面的广泛交流,实现互惠共赢,为共同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梁庆亚书记表示,巩义法院文化底蕴深厚,高校与法院合作是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过程,希望双方能够相互促进,用心落实,早日结出合作的丰硕成果。

之后,巩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登高与我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由郭宝安院长同梁庆亚书记、李宪广主任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此次活动为双方司法实践和理论资源的共享奠定了基础,为院校推进法学教育和巩义法院法治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升了广阔空间。(文:李路;图:巩义法院; 审核:曹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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