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下午3:00-6:00,浙江大学法律经济中心主任,台湾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熊秉元教授莅临我院,作了一场题为“法学的经济思维”的学术讲座。我院郑磊老师受苗连营院长委托主持此次讲座,我院金香爱老师、晁育虎老师和高慧铭老师以及80余位同学参加了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熊秉元教授首先以“马戏团老虎伤人案”作为引子,开启了此次讲座的正式内容。借此案例,熊教授对“最小防范成本”、“精确的危险”、“模糊的危险”等概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同时,熊教授以此案为对比,分析了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中的各方过错责任,告诫大家作为法学院的老师和学生“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
而后,熊秉元教授又以香港马路标识现象为例,分析社会现象背后的影响因素,认为作为法律人,要分清社会的主流价值和干扰因素,同时捍卫主流价值。对于法律和社会生活现实,熊秉元教授认为,法律世界是一个点,现实世界是一条线、一个面甚至是一个立体。因此,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真实的现实世界的理解,方才不至于偏颇。然后,熊教授又以案例为切入点,告诉我们在分析法律问题时,不妨“回到从前”,了解法律制定、合同签订时的真实意图。与此同时,可能会发现法律的功能未必是追求公平正义,而主要是处理价值冲突。可以说,处理过去的问题是为了面对未来。

讲座中听众随时可以提出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和熊教授互动,激发了大家对经济学和法学关系的学习兴趣,发散了思维。熊教授的讲座幽默风趣,引人入胜,时不时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会心一笑。讲授完毕,我院金香爱老师和晁育虎老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总结,熊教授还回答了在场同学的提问。最后,熊教授还向我院资料室赠送了他的两部著作《正义的效益》和《熊秉元漫步法律》,本次讲座圆满结束。(文:李文杰;图:张翔;审核:沈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