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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北京大学李鸣教授学术座谈于我院成功举行

日期:2018-04-0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8年3月31日晚19:30-21:30,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李鸣老师应邀在我院会议作了主题为“近期国际领域热点法律问题研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德香老师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本次讲座在分析近期国际热点问题的基础上,对国际法的理论与方法进行了深度诠释。首先,李鸣教授强调了国际法的理论与方法的重要性,主张在国际法中应该“理论先行”,因为在进行国际法的研究时应明白其究竟应遵循什么样的范式进行学习,以此为基才能逐步深入。随后李教授通过对国际法史的梳理,针对国际法学中的自然法学、实在法学、政治定向法学和批判法学四大流行法学派的本质及特点,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

李鸣教授指出,在万民法之前,一直以自然法为主,自然法强调人的理性,主张自然正义,万民法是制定法,是制定法,体现国家意志,在万民法之后的200年一直是自然法和万民法共同调整着欧洲秩序,在此期间,自然法仍是第一位的,是基础。但是后来发现理性是无法证明的,是不可知的,而实在法是通过条约、习惯表现出来的,来源于经验,是可知的,更具科学性,所以自然法逐渐脱离学界。但是实在国际法在一战、二战中受到了挑战,实在法的局限性凸显。如摩根索就认为国际社会适用的是丛林法则,国际法不是法。政治定向法学派是以“用政治角度研究法律”,其对法律的认定主要体现为:1、法律是个过程,包含解释、适用与评价;2、法律是政策选择的过程,法律是相对的,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进行取舍的;3、法律的最终目标是人类尊严;4、法律是力量与权威的结合。批判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产生是伴随殖民的扩张而发展的,是为帝国主义鸣锣开道的,李教授总结其与政策定向法学派的区别在于:批判法学派是解构式的,政策定向法学派则是构建式的。其中,李鸣教授对政治定向法学派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法律是充满对立的,可以作出符合国家利益的取舍,从这个角度去看待中美问题和“一带一路”倡议会有新的感触。最后,李鸣教授总结了国际法有三个重要因素:其一是形式主义,其二是现实主义,其三是理想主义。在具体情况下,不同的立场决定着三者如何结合。

在讲座的最后环节,李教授对参会同学们提出的疑问作出了全面而深入的解答。随后,郭德香教授针对李教授的讲座进行了深刻而精辟的点评与总结,同时对李鸣教授为大家带来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期待李鸣教授再次光临郑大法学院。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图:杨晓雪;文:张力元、郭德香;审核:沈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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