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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十九大报告中的经济产权法律保障研讨会暨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第一届年会成功举办

日期:2018-01-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8年1月23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在法学院大会议室举办了十九大报告中的经济产权法律保障研讨会暨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第一届年会。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工会主席曹明睿、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玉辉、副主任王艳华、杜麒麟、中心研究员张德芬、靳建丽、申惠文、吴林生、金东辉、梁增然及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朱丹,执行主任邓志鹏、合伙人王登巍、王水力、张清伟、王军霞、徐大富、唐建科、商事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刘文涛、涉外业务部主任秦华代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首先由苗连营院长致辞。苗连营院长表示本次年会是对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以往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新起点。

之后,会议进入研讨会环节。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登巍律师认为,讨论产权保护在今天仍然是特别必要的,在国有经济主导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私有产权的保护应当是产权保护制度设计的特别要素。另外,王登巍律师还提出国有资产也需要适应资本管控下的保护需要。产权保护需要公平、民主的政经环境,需要科学、有效的法律体系。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认为,经济产权的法律保障不仅是一个私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公法上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公权力制度与私权利保护的良性互动,对此问题的探讨需要听取更多公法学者的声音。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惠文认为,应当参考“临床法学”的模式,以预防法学的模式去应对经济产权制度的相关问题。此外,申惠文副教授还从债权保护的角度分析了经济产权的保护模式。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朱丹律师以国有产权保护为角度,对国有产权界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监管机构明确以及国有资产委托经营问题进行了分析。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德芬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结合大量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对从专利侵权等同原则的司法政策选择问题进行了阐述。

在自由研讨阶段,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王艳华、靳建丽、金东辉、梁增然分别从各自的领域结合会议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经济产权法律保障研讨活动结束后,会议进入经济法律研究中心工作总结及计划讨论环节。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邓志鹏对经济法律研究中心2017年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玉辉教授对2018年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的工作进行展望,对中心组织架构、学术会议举办、平台建设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的学术定位和进一步开展学术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文:杜麒麟;图:文丰所;审核:曹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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