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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北京师范大学刘德良教授应邀莅临我院讲座

日期:2017-12-2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7年12月19日下午2:30--5:30,题为“信息网络法前沿与展望”的讲座在法学院215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为国内网络与电子商务法领域权威专家刘德良教授。刘德良教授现任法学博士、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人、主任;亚太人工智能政策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客座教授;中美战略安全·网络安全对话机制中方首席法律专家;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中方首席网络与信息法律专家;中央政法委、工信部、商务部、外交部、工商总局、新闻办、网信办、发改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北京市等网络与信息法律咨询专家。本次讲座主持人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张嘉军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田土城教授、郑州轻工业学院郑世宝教授参与了本次会议。

刘德良教授就人工智能的前沿问题,特别是人工智能对未来社会带来的各项挑战、如何在伦理上定位人工智能、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之间的交互影响、网络时代的民法问题以及如何在法律上对人工智能进行定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刘教授从人工智能的三大要素对智能时代所面临的的法律挑战展开讨论,介绍了人工智能现今发生的变革对未来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析了人工智能对于法学理念带来的新的挑战。要时刻将“安全、可控”作为人工智能未来发展的最高宗旨。对于人工智能将来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我们仍旧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人工智能不仅仅是某个地区、某个领域的问题,也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关合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在刘教授分享了精到和充满创新的学术见解后,进入交流环节。田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教学和研究经验,随后从民法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人工智能是一个重大、可怕又严肃的法律问题。对刘教授关于人工智能的非主体性、安全可控的最高宗旨、以及对于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风险分配的观点表示十分的赞同。认为在法律上明确永远不可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同时安全可控的关键在于对于算法限制,以及对大数据运用的切实保护。法律底线必须坚持。

张嘉军教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大数据的应用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张教授指出,大数据是国家非常重视的科研项目之一。正确的运用大数据是促进和保障民生的关键之一。学术界关于大数据的研究也是如火如荼。张嘉军教授也一针见血的提出了我国大数据研究的问题所在。指出数据来源的不足、人才的缺乏以及相应研究能力的欠缺。对大数据研究的未来走向提出了自己见解,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重视交叉培养人才,同时也要加大规模投入。积极倡议各个学科都加入到这个研究的行列,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研究密不可分。同时也要客观的看待人工智能的定位。

在场的同学们对刘教授积极的进行了提问,对同学们提到的问题刘教授做了热情的回应和指点。主持人和同学们对刘教授的精彩讲座致以由衷的感谢。本次“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及其思考”主题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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