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要闻】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

日期:2017-11-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2017年11月24晚7:00-9:30点,应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在我院做了题为“亲历与见证:中国教育争议解决的制度变迁与典型案件”的学术讲座。校学位办副主任韩良良博士、高慧铭副教授以及100余名学生聆听了讲座。讲座由郑磊老师主持。

湛中乐教授首先对我国现行教育法律体系进行了简要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教育争议解决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重点讲解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兴起、发展与变化。湛中乐教授认为,教育行政争议作为一类特殊公法争议,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司法排斥性。在谈到高校管理模式时,湛中乐教授阐述了三种理论即“管理论”“平衡论”和“控权论”,并借绿灯理论、黄灯理论、红灯理论等进行了形象的阐释。接着,湛中乐教授讲述了自己所亲历的十余个有关教育争议的典型案例,及在解决争议中遇到的一些难题。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湛中乐教授提出,高校规则不应与上位法内容相违背,充分保障高校自治权,赋予高校制定本学校规章的权力,但也应避免高校管理权过度膨胀,排斥司法审查,而使高校行政争议的解决成为“法治真空”。最后,湛中乐教授提出解决高校行政争议应坚持校内与校外申诉相结合、行政复议为前置和司法救济为保障的救济模式。

湛中乐教授思维严谨,语言生动,结合亲身经历的有关中国教育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对目前中国教育行政争议的解决提出了思考与建议,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文:段嘉玲;图:郑磊;审核:沈开举)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