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郑州大学共有三名学生获得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院2014级宋健同学荣获“河南省文明学生”称号。
一直以来,郑州大学法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学校文明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明氛围。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不懈,继续前行,让文明之花在郑州大学法学院盛开绽放,结出丰硕果实。
宋健,男,中共党员,法学院2014级法学本科2班学生,曾担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2014级年级长等。该生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成绩突出,能起到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先后多次荣获校“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连年荣获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17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2017年河南省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文:白阳;审核: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