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下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任喜荣教授莅临我院,做了题为“国家机构改革的宪法界限”的学术讲座。我院郑磊老师、王圭宇老师、方涧博士以及30多位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任喜荣教授结合当下国家机构改革的热点,指出改革与宪法的关系以及宪法对不同机构改革的影响强度不同。任喜荣教授分别从以下四个角度“文本角度”、“内容角度”、“改革方案不违反宪法的原则性规定”、“改革方案是宪法未明文规定的改革”等对其讲座第一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其中穿插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监察委员会试点”、“司法体制改革”、“立法制度改革”等热点话题,将学术与实践完美结合。接着任喜荣教授谈到她讲座的第二个部分“国家机构改革对宪法的三种回应策略”分别从以打折改革效果的方式使得改革和宪法尽量不冲突、改革突破性内容隐含修宪内容、改革的特色内容超出宪法框架但回避现有文本之规范等进行了逻辑清晰严谨的阐释。在讲座的最后一个部分,任喜荣教授针对前两个部分表现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即在此种基础上宪法应该坚持什么理论立场?并指出首先应坚持形式合宪的制度变革的理论模式,这是和实质合宪相呼应的,它脱胎于法理学上的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其次要坚持审慎的制度变革理念,不仅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协商同时要充分尊重相关法定程序和普通公民的意愿与利益;最后在多元改革方案交叉重叠推进的过程中坚持国家权限配置结构的协调统一。
任教授的讲座以其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当下公法学界关注的热点,将国家机构改革与宪法界限的问题娓娓道来,讲解深入浅出,在场的老师同学都听得津津有味。讲座历时2个小时,在讲座的尾声阶段,任教授还认真细致的回答了师生们提出的问题,大家都收获颇丰。(文/图:郭灿灿;审核:沈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