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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院成功举办“美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政策走向”主题讲座

日期:2017-05-25 信息来源: 浏览量:

5月24日下午,受郑州大学法学院的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美国丹佛大学斯特姆法学院教授D. C. Smith教授莅临我院,以“美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政策走向”为主题,在我院学术报告厅(三)为广大师生做了精彩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主办。我院吴喜梅教授组织和主持了此次讲座。

讲座之初,D. C. Smith教授首先系统且全面地介绍了当今美国能源消费结构,详细梳理了自1990年起,美国的环境立法、美国加入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及特朗普上台后对美国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态度。他指出,即使特朗普退出巴黎公约,这也并不影响美国各州及大型企业坚持保护环境的态度。今后特朗普是否会把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美国的“市场力量”是否会使总统的所作所为“无效”?在美国不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统一行动的情况下,中国和欧盟是否会在这方面成为世界的领导者?他会与大家一起拭目以待。

接下来,由李子牧、齐飞翔、暴明玉、陈泳希和黄重阳等同学代表全体同学与Smith教授进行交流。Smith教授对我院同学们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思辨能力赞誉有加。 最后,我院翟新丽博士对Smith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概况和总结,吴喜梅教授对Smith教授的本次来访表示诚挚感谢,表示以后我院将更多尝试与完善此种师生共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的模式,以“绿色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为契机,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学习借鉴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关于环境治理的经验,加强合作与交流,以期更好地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

这场讲座的成功举办是我院创新学术活动形式的典范:坚持以同学为中心、充分发挥同学组织和参与国际性学术讲座的主观能动性。讲座前一周,在吴喜梅教授和翟新丽博士悉心指导下,学生负责人豆中元、郑子涵同学召集全院法律英语爱好者,不分年级,分工合作,积极投入国际学术交流的各项准备工作。讲座现场,我院任慈、唐博、张少晖三位本科生同学担任同声翻译。迅速而准确的翻译水准赢得Smith教授的肯定和同学们的赞扬,展现出了我院学子们的优秀风采。

这是一场以学生为主角的国际学术性活动,它的成功举办是我院创新国际学术活动新常态的又一次见证,对日后学术活动的开展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及借鉴意义。(文:丰怡凯、郑子涵;图:钱琳濛;审核人:沈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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