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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乔志华检察官为本科生举行讲座

日期:2017-04-0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3月30下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乔志华检察官应邀请莅临我院,为我院本科生带来了一场思想深刻、饱含深情的学术讲座。讲座在教学楼北2105举行,副院长高留志主持讲座,我院院本科生130余人选听了本次讲座。

乔处长是北京大学法学院1985级本科生,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从事司法检察工作20多年,有着丰富的司法实务工作经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乔处长首先讲解了一下我国司法部门中公、检、法三者之间的关系和职权分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司法监督部门的重要地位。在当前中国法治建设开展地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乔处长与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展望,以及其他对我国检察制度未来改革的独到见解。乔处长指出,当前我国的司法检察监督主要集中在刑事诉讼领域,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检察院的监督职能发挥的并不充分,不彻底,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接着,为了让大家对司法检察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乔处长给同学们讲解了一下检察院日常工作办案的一般流程和步骤,大家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对检察官这一职业充满了向往。

随后,乔处长给大家讲述了她本人在几十年的一线办案过程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如农村宅基地转让纠纷案、街道拆迁款贪污案、欠条催款案、夫妻共有财产转让案等。这些案件涉及到了诸如“意思表示”、“表见代理”、“善意取得”等常见的法学概念和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部门。期间,同学们踊跃发言,乔处长耐心引导、悉心解答,其中既有理论探讨,又不乏生活经验和道理的传授和交流,同学们的所学所闻得到了应用和拓展,大家受益匪浅。

接着,乔处长向大家总结性地分享了自己在几十年的工作中所积累的一些宝贵经验,也劝勉大家在日常的学习中要注意说理逻辑的运用,要注意常见多发的案件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引导大家多关注一些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问题,如吃大户、滥用诉讼权利、缠访缠诉、行政登记与个人自主交易之间的关系、刑事和民事交叉领域内刑事优先原则的运用、行政合同等问题。乔处长还向大家说明了几点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中的几点不同,鼓励大家作为法科学生要注意培养自己适应社会需求的学习和工作能力。
最后,乔志华处长勉励同学们,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守自己的理想和情怀,要敢于坚持公正,秉持正义,为时代发声,要好好学习专业知识,把路走稳走好,运用我辈平生所学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副院长高留志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法科学生在学习中应当重视研究理论与实践、民事与刑事、实体与程序、判决与执行、法院与检察院等五对关系,力争成长为一名坚守公正追求、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庖丁解牛般的事理分析能力和高超的沟通水平的卓越法律人才。(供稿人:豆中元;审核:高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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