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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3.15联合普法活动在我院成功举办

日期:2017-03-17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为增强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我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于3月14日下午在模拟法庭举办普法活动,成立“工友法律服务站”,并通过模拟庭审、专题报告、现场答疑等形式对300余名劳务工友、在校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
出席本次联合普法活动的领导和老师有郑州大学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魏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永明、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消费指导部主任王颖、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刘艳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会主席钟荣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才清、办公室主任吴海洋、办公室副主任何永海,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瑞卿,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党委副书记岳林强、党委副书记许晓华、党委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辅导员陶红雅、博士生导师王建国、团委书记吕广振、学工办副主任韩谦等,活动由15级本科生侯懿珈主持。
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首先对各位来宾表示了热烈欢迎,在介绍了法学院的光辉历史和发展现状之后,指出此次联合普法活动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广大工友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有利于构建三方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为河南省的法治进步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接下来,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会主席钟荣东对承办此次普法活动的工作人员表示了衷心感谢,并以中建三局与郑州大学的深厚情谊为基础,对三方合作的新局面提出了深刻期许。随后,法学院党委书记梁庆亚、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党委副书记周才清共同为工友法律服务站揭牌,标志着“工友法律服务站”的正式成立。
接下来,普法活动进入到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模拟庭审阶段,庭审内容为一起因网购护肤品致皮肤过敏,请求网店店主和网购平台赔偿损失的民事案件。模拟庭审中,审判员、书记员各司其职,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围绕自己的观点激烈争辩。历经庭前审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步骤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最后进行评议和宣判。整个模拟庭审逻辑清晰,秩序井然,完美还原了真实庭审现场。模拟庭审结束后,郑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建国教授对此次模拟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他在肯定模拟庭审整体效果的同时,也对其中细节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在模拟庭审活动休庭期间,各位工友和同学们积极参与到有奖知识竟答环节,现场气氛热烈。
模拟庭审结束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永明为在场人员做了专题报告,他从两个方面对经济快速发展下的网络消费进行了详细讲解,在肯定了“互联网+”模式对国民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提醒工友和同学们在消费时注意选择正规平台,资质品牌,懂得保存“证据”,他希望每个人在遇到侵权行为时都能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最后,针对工友和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因消费行为产生的疑难问题,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专家及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瑞卿进行了现场答疑,工友和同学们也都得到了详细的答复。

此次3·15联合普法活动,不仅增强了工友和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帮助他们解决众多法律困惑,还实现了三方合作新平台的构建,进一步加深了学校与企业、社会团体的合作程度,对新形势下的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文:何士振、李兆鑫 图:杨文洁、钱琳濛,审核:岳林强、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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