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帮助同学们了解审判实务中的相关问题,2017年3月7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建军法官受邀莅临我院,在大会议室作了题为“关于当前民诉法在审判实务适用中的几个问题”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我院靳建丽老师主持,我院研究生40余人参与。
张建军法官此次报告主要为同学们介绍了审判实务活动中民事诉讼法相关制度的实践运用,包括审判理念以及案件进入法院审判程序之后的若干重要制度。
首先,张建军法官对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介绍,从自身办案的经验出发,自案件起诉起,至判决作出终,以案例的形式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案件在起诉至法院之后的各个程序阶段,使同学们对于完整的诉讼过程有了生动鲜活的认识。
随后,张建军法官充分运用自身大量的实践经验,通过对若干典型案件审理过程的讲解,透过案件本身关键问题的分析,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审判理念。提出法官与医生相似,在审判活动中要充分运用“望、闻、问、切”等技巧。随后用生动具体的现实案例向同学们展现了法官充分运用“经验法则”发现案件客观真实的过程,以发现案情关键,确定客观真实,从而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实现判决结果的公平正义,又达到当事人满意服判的良好社会效果。
接着,张建军法官对诉讼过程中可能遇见的诸如期限、证据种类、举证责任、鉴定意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着重讲解,对于审判实务中的各种情形的证据形式进行了介绍,并提出“证据形式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越来越多样化,因此其相关规定也需要不断发展”,对鉴定意见如何做出进行了详细介绍,对部分案件如医疗纠纷等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进行了讨论。
之后,张建军法官与同学们讨论了法律职业的相关问题,指出法律职业“使人有定力、有内涵、讲规则、有担当”,鼓励同学们要牢固树立法律信念,坚定职业理想,同时要树立竞争意识,努力加强自身素养,并以自身经历为基础,向同学们传授如何锻炼自己“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鼓励同学们要善于学习,勤加思考,与人交流。
最后,靳建丽老师做了总结发言,指出“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表示了对同学们将来能够做一个合格法律人的期盼:首先要做一个内心善良的人,讲诚信的人,在此前提之下,广泛学习,多加思考,尽心尽责,然后合理运用逻辑推理,避免错误发生,努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实现。并指出,法官的一个错案,可能是当事人一生的悲剧,法律人当有责任感。
本次讲座,张建军法官运用广博的学识经验,辅以鲜活的实务案例,同时伴随激情四射的精神状态和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以其对法律职业的高度热爱征服了在场师生,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神上的饕餮盛宴,让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得到了巨大收获,获得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供稿人:武文浩,审核人:靳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