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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院与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7-01-17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1月12日,郑州大学法学院与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二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河南省民政厅原厅长、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理事长杨德恭、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林彬、副主任郑漾,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常务副院长沈开举、工会主席曹明睿、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出席仪式,我院环境资源法有关老师和研究生60人参加仪式。仪式由副院长高留志主持。
河南省民政厅原厅长、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理事长杨德恭在讲话中对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达成表示祝贺,希望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在以后的工作中,始终把公共利益作为出发点,广泛联系,互通有无,精诚合作,共同推进河南环境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院党委书记梁庆亚在致辞中指出,郑州大学法学院将在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与郑州大学法学院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加强环境法治理论研究,共同培养环境司法卓越人才,共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标志着郑州大学法学院在环境保护法学和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研究迈开了新的一步,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他表示,郑州大学法学院将和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努力构建双方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进一步深化发展平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战略协同层次和水平,为河南环境法治进步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常务副院长沈开举代表我院与林彬主任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并将“郑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实践基地”牌匾授予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
据悉,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公益组织,负有促进包括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的职责。该组织成立六年来,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事业,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做了大量的工作。2016年,经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我省第一个具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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