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7-10点,应法学院邀请,教育部2016年度长江学者青年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柏峰博士在我院模拟法庭做了题为“法律经验研究的理念和方法”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郑磊老师主持。
陈柏峰教授开场即表示,读书并非只为做学问,也是为满足日后工作对阅读能力、概括能力、提炼能力的需要。他认为,当今大学生在论文写作、挑战杯、大创杯等比赛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问题意识不强、论文缺乏中心、简单罗列数据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陈柏峰教授建议大家用法学经验研究之方法去写论文、做研究。
陈柏峰教授首先区分了经验研究和定量实证研究方法,认为法律经验研究的任务,是对法律现象作出质性判断,分析法律现象或要素之间的关联和作用机制。他认为,法律经验研究的机制分析方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机制研究方法要求先正确解读法律现象,再着力解释法律现象。在宏观理论前提下,从经验进路展开解释,辨析因果关系,探究因果关系链条。在法律经验研究中,田野工作至关重要,它是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机制分析的场域。田野工作要求“经验饱和”,并在此状态下建构、验证因果关系链条。长期田野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质感”,有助于产生问题意识、探究因果关系链条、展开机制分析。
讲座中,陈柏峰教授认为,我们正在面对一个“压缩的现代化”,定量研究的方法难以全面把握社会快速的变化发展之势,因而,对转型时期社会的剖析,我们应当回到经验里去,多运用定性的经验研究方法。陈教授强调,实证研究需要研究者多去做调研,多进入社会经验。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有关农村调研的经历,陈教授更进一步提出“没有正确的调研就没有发言权”的观点,期冀大家进入经验并能将思考从中抽离,透过经验文本与生活的距离来审视问题的内在机制。而在进入经验之后,通过做机制分析,对研究对象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解读和解释,发现事物间的关联,主要是因果关系。有力度的机制分析,就一定可以做出有创新的论文。陈柏峰教授提出,“问题源于悖论,”而“问题意识则来源于田野”。
讲座结束后,陈教授与在场同学进行了问答互动,依次作出详细的解答,现场气氛活跃。
陈柏峰博士是位“80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2016年度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和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批准号16ZDA062)主持人、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文: 张军蓝;图:马子薇;审核人:郑磊)